隆德县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生活垃圾填埋设施完善
与功能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隆德县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生活垃圾填埋设施完善与功能提升项目 已由 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2019)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农发行基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隆德县好水乡团结村原垃圾处理场及县城北象山北侧山脚。
2.2项目概况: 1、新建垃圾压缩站一座,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垃圾压缩站房建筑面积263.89平方米,配套垃圾压缩设备1套,8米电动伸缩门1座,铁艺围墙138米,30米深水井1口,装载机一辆;2、硬化转运平台600平方米(C25混凝土20公分厚);设置铁网围栏66米,硬化道路12米、宽4米;30米毛石挡土墙1座(高1.5米);建设18.9立方米蓄水池1座;新建D300排水管道180米,检查井8座,U30预制道路排水渠497米,1-0.3米钢管涵2座(分别长6.5米、8.5米);种植树木1000株;配套附属设施及设备。
2.3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并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并具有建造师证、注册证、安全考核证(外地进宁企业需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必须为本公司在职人员。网上报名的建造师与开标现场提供的建造师须一致并无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近三年有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
3.4 根据宁建(招)发[2017]9号文件相关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招标、投标、评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月15 日 8 时 00 分至 2019年 1月 21日 18 时00 ,(截止于2019年01月 21日18时00分)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单位介绍信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资格证和安全考核证、信用中国网上查询结果加盖公章等相关资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资料的扫描件不清楚、不清晰、不完善、不是原件视为不合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成功后,请于 2019 年 1月 15日 8 时 00 分至 2019年 1月 21日 18 时00 ,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或联系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隆德县行政中心
联 系 人:柳青
电 话:13995046587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文化街东坡苑3#商住楼13号营业房
联 系 人:王红
电 话:0954-2934639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