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公安局下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卢龙县公安局下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已由卢龙县行政审批局以卢行审变更【201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卢龙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卢龙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卢龙县公安局下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施工,栋数为1栋,建筑面积为475.14平方米,建筑高度7.65米,层数为2层,结构体系为砖混结构,基础型式为条基。2、工程建设地点:卢龙县下寨乡。3、合同估算价:103.8824 万元;4、计划工期:141日历天;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2-20至2018-12-26,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下载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1-09 09:00,地点为 卢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卢龙县公安局
地址:卢龙县卢龙镇孙庄村东环路东侧102国道北侧
邮编:066400
联系人:魏立杰
电话:0335-7111179
传真:0335-7111179
招标代理机构:秦皇岛泓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岛市秦皇西大街63号(三信集团办公楼5楼西侧)
邮编:066000
联系人:郝爱华
电话:0335-3692198
传真:0335-3692198、13730333245
电子邮件:hongyuandaili@163.com
网址:hongyuandaili@163.com
开户银行:农行人民广场支行
账号:50813201040001134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