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柏坡污水处理厂二期管网项目已由平山县发展改革局以平发改{2018}1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西柏坡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山县西柏坡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西柏坡污水处理厂二期管网项目
2.2建设地点:西柏坡镇(霍家沟、讲里村、207 国道)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4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注:潜在投标人应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在“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后,领取招标文件时现场进行确认,未注册登记的不予受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2-13至2018-12-19,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公司的在职在册人员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缴费时间:2018年4月至2018年10月,以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为准)。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6)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注:投标人凡使用新版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的,可以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应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1-02 09:00,地点为 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山县西柏坡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山县西柏坡镇
邮编:050411
联系人:刘立恒
电话:1551217977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昌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天元商务大厦408
邮编:050000
联系人:马小娜
电话:13223423949
传真:0311-68123626
电子邮件:hbcjgcxmgl@163.com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中路支行
账号:0149140000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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