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和家园已由泊头市行政审批局以 泊审批2018108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信和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信和家园 建设地点:泊头市裕华路北侧、平安大街东侧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项目规模:37903.94平方米 总工期为:490天 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土建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5日上午8点30分至2018年12月11日下午17点30分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其他网站无效)”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投标申请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自行承担责任。 4.2本项目一律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需随时登陆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25日09时00分,地点为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一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招标小组:赵建新(项目负责人)(造价师)、尹淑蕊、周彩凤、刘立。 招标人代表:高秀娟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信和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皮县
邮 编:061500
联 系 人:高秀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天铎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皮县迎宾中大街
联 系 人:尹淑蕊
电 话:18730770529
传 真:0317-856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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