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湖乡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二期项目(凤都镇)(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古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古发改审批【2018】7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古田县凤都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环湖乡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二期项目(凤都镇),包含污水管道主干管A(不含A0+000~A0+672)、B、C、D、E、F、I、J、K、L、M、及集镇支管、入户管、污水管井、拆除及修复路面,管网总长度:49585米,其中入户总管35000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环湖乡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二期项目(凤都镇),包含污水管道主干管A(不含A0+000~A0+672)、B、C、D、E、F、I、J、K、L、M、及集镇支管、入户管、污水管井、拆除及修复路面,管网总长度:49585米,其中入户总管35000米;详见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以厦门中平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市政公用工程):排水管道工程,管径<0.8 米,单项工程合同额 <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382590(含暂列金44679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4日 00:00:00至2018年12月8日 23:59:59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ndggzy.gov.cn:8090/nd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伍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12月26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ndggzy.gov.cn:8090/nd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古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解放路173号,邮编:352200
电子邮箱:/
电话:15659618209,传真:/
联系人: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乾丰香山2号楼102,邮编:352200
电子邮箱:/
电话:18150275858,传真:/
联系人:余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