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沈荡镇五圣村农户自建房基础设施工程(区块二)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沈招2018-7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县沈荡镇五圣村农户自建房基础设施工程(区块二)已由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以沈政[2018]174号文批准建并经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招标人为海盐县沈荡镇五圣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全额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沈荡镇五圣村。
2.2建设规模:主要涉及新建小区道路路基约22000平方米、排水3600米等。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海盐县沈荡镇五圣村农户自建房基础设施工程(区块二)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量。
2.5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24日9时00分至2018年12月2日17时00分,通过“海盐县门户网站http://www.haiyan.gov.cn/上业务办理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须完成建设工程企业注册),并在投标截止日1天前进行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000.00 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年金(采用年金缴纳的,按海盐县相关部门文件的规定办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4日14时00分,地点为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二楼211室(沈荡镇镇中南路201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上发布。投标单位登录入口和企业注册请在海盐县门户网站http://www.haiyan.gov.cn/上业务办理平台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沈荡镇五圣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沈荡镇五圣村
联系人:叶丽华 联系电话:13586368386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银都大厦8楼
联系人:赵伟; 联系电话:0573-86177318; 传真:0573-86177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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