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块综合开发项目EPC部分第二批工程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穗南发改项目[2017]156号、穗南发改项目[2017]170号文批准,且项目资金已到位,招标人对自贸试验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块综合开发项目EPC部分第二批工程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招标与监督人:
招标人:广州南沙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20-39053423
招标人:广州南沙产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0-3908921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1591436037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投诉电话:020-39910647
二、项目名称:
自贸试验区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综合开发项目、广州南沙新区大岗先进制造业基地区块综合开发项目EPC部分第二批工程监测服务
三、项目概况:
包括万顷沙镇安置区二期工程、银藕路(含1#桥)、新联一村安置房、上横沥大桥、港口大道(含1座桥)、西线公路、中船东路、平高路(含4座桥)、集滘二路、大隆一路(原可研:大隆二路)等工程的监测,工程总建安费458296.00万元。
四、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投资
五、工程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包括万顷沙镇安置区二期工程、银藕路(含1#桥)、新联一村安置房、上横沥大桥、港口大道(含1座桥)、西线公路、中船东路、平高路(含4座桥)、集滘二路、大隆一路(原可研:大隆二路)等工程的监测(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监测方案为准)。
根据万顷沙区块或大岗区块规划实施的具体情况,如遇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结构形式、项目名称或者造价等发生调整(或变更,或增减),也可能会新增或减少(甚至取消)部分子项工程,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此风险并无条件接受不得拒绝,且投标下浮率固定不变,且不得要求招标人补偿任何费用。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②、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③、工程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竖向位移/垂直位移/沉降、②水平位移、③支撑轴力/内力、④地下水位、⑤深层水平位移/侧向变形/测斜等。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费用。
④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监测方案》,并报招标人和质监部门备案。
招标控制价如下:招标控制价为1343.91万元。
八、服务周期:服务周期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计划服务周期:工程开工至竣工结束。部分监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九、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以及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一)报名时间,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11 月 14 日至2018年 11 月 20 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二)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报名窗口。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5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四)招标文件发售金额: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单位开具收费凭证。
注: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时须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
1.以下资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投标人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请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该表);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4)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5)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复印件(证书需在有效期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6)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4、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涵盖本项目所有监测内容;
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如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建立。
6、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7、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承诺函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1.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由各方均盖章外,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其他内容中的“投标人或投标单位”须出现各成员单位名称及盖章的,可由主办方(联合体牵头单位)盖章。(格式见附件三)
十二、1.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日,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投标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并从投标报名第一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3.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单位不足3名时,该项目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该项目招标。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发办公室、广州南沙产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周工 联系电话:020-39053423、020-39089215
十四、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该项目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五、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六、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