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供电系统400V开关柜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郑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城市[2018]33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郑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供电系统400V开关柜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2.2 项目概况: 郑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起于安顺路站,沿线依次途径长兴路站、丰收路站、丰庆路站、文化路站、国基路站、龙源一街站、龙源五街站、龙源八街站、龙源十一街站、龙湖内环路、龙湖站岛站、副CBD内环站、鑫融路站、龙湖中环路站、农业东路站、如意湖北站、会展中心站、商鼎路站、商都路站、货栈街站、航海东路站、果园南路站、太白路站、星火路站、止于河西北路站,均为地下线,共设站27座,均为地下车站,起点设车辆段一处,终点设停车场一处,全程线路30.135km。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01标段:郑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供电系统一二三供电分区(关陈车辆段至副CBD内环路站)400V开关柜及有源滤波装置采购;
02标段:郑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供电系统四五供电分区(鑫融路站至河西停车场)400V开关柜及有源滤波装置采购、全线交直流电源屏装置采购。
2.4 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郑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供电系统400V开关柜、动态有源滤波补偿装置及交直流电源屏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详细内容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5 交货期:满足线路开通运营要求。
2.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01标段:
3.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 投标人须是其所投400V开关柜设备制造商;
3.1.3 投标人须具有所投400V开关柜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及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400V动态有源滤波补偿装置须具有有效的检验报告;
3.1.4 如果投标人所投400V动态有源滤波补偿装置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3.1.5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400V开关柜的类似供货业绩。
注:400V开关柜的类似供货业绩指合同订立时间在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同供货数量不低于100面的400V开关柜的供货业绩;
3.1.6 投标人所投400V动态有源滤波补偿装置产品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应用业绩。
注:400V动态有源滤波补偿装置产品的类似应用业绩指合同订立时间在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400V动态有源滤波补偿装置产品的应用业绩;
3.1.7 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3.1.8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5年度-2017年度)审计报告,投标人未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3.1.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1.10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并提供相关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的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02标段:
3.2.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2 投标人须是其所投400V开关柜设备制造商;
3.2.3 投标人须具有所投400V开关柜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及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400V动态有源滤波补偿装置及交直流电源屏装置产品须具有有效的检验报告;
3.2.4 如果投标人所投400V动态有源滤波补偿装置、交直流电源屏装置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3.2.5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项400V开关柜的类似供货业绩。
注:400V开关柜的类似供货业绩指合同订立时间在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同供货数量不低于100面的400V开关柜的供货业绩;
3.2.6 投标人所投400V动态有源滤波补偿装置产品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应用业绩。
注:400V动态有源滤波补偿装置产品的类似应用业绩指合同订立时间在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400V动态有源滤波补偿装置产品的应用业绩;
3.2.7 投标人所投交直流电源屏产品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应用业绩。
注:交直流电源屏产品的类似应用业绩指合同订立时间在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交直流电源屏产品的应用业绩;
3.2.8 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3.2.9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2015年度-2017年度)审计报告,投标人未连续三年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
3.2.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2.11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并提供相关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的查询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投标人须以标段为单位编制并递交投标文件。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11月7日至 2018 年11月13日17时00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凭企业CA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进入“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目,下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办理,CA锁办理咨询电话:0371-96596;技术服务电话:0371-67188807。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3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18年11月7日起至2018年12月6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12月7日9时00分,地点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第五开标室(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www.zzmetro.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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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中兴南路交叉口西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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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段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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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371-55166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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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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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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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0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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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包先生、吴女士、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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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3348513、010-63348429、0371-55058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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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63348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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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bsh7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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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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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32336411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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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号:104100004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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