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怀玉乡锦溪桥危桥重建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山县怀玉乡锦溪桥危桥重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玉府办字【2017】217号和饶交规建字【2017】141号予以批复。招标人为玉山县怀玉乡锦溪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有关招标事宜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玉山县怀玉乡锦溪桥危桥重建工程(第二次);
2.2、建设地点:玉山县怀玉乡锦溪村境内;
2.3、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玉山县怀玉乡锦溪村境内,跨越玉琊溪的支流,为乡道Y024(白泥至后叶)
公路K2+897上的一座中桥,原有老桥为3×16米的空腹式双曲拱桥,桥长51米,宽5米,现状为四类危桥。
现拟拆除老桥在原桥址处重建一座新桥,桥长66.04米,引道顺接原路面,引道全长243.96米。
桥面宽度为净-6+2×0.5米防撞墙,总宽7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50,不通航。
其余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等现行技术标准、规范执行。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设为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3个月;
2.6、工程投资:约209.99万元;
2.7、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 10 月 29 日至2018年 11 月5日凭其数字证书CA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该项目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进行调查。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1 月 21 日9时30分,递交地点: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5、有关本次招标的澄清和修改等补遗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单 位:玉山县怀玉乡锦溪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 系 电 话:15207938561
代 理 机 构:江西省寰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钟女士
联 系 电 话:18170335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