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月山洪江镇二期修建性详细规划(三观、磨下片区二期),已由宜明发改字[2018]29号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宜春市洪江镇人民政府,本项目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92万元。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明月山洪江镇二期修建性详细规划(三观、磨下片区二期)。
2.2规划地点:洪江集镇。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450亩修建性详细规划(含建筑设计方案),二期建设用地30公顷,建设内容包括游客中心、生态停车场、村委会、文化活动中心、商业中心、集贸市场、环卫所、安置区、滨河绿地景观等。(详招标文件)。
2.5设计周期: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之日起,60个日历天。
3、投标申请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专业类别要求:
(1)需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参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含)以上工程职称且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①企业需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原件;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含)以上工程职称且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提供高级(含)以上工程职称、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须提供当地劳动主管部门己备案劳动聘用合同或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③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④投标保证金收据;⑤外埠来赣投标人能在江西省住建厅网站“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栏目中查询到企业及拟派人员信息,并且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资料。
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1)本次招标不设落标补偿。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6.投标报名须知
投标人可以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http://ggzy.jiangxi.gov.cn)网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及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26日09:30时整,地点为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宜春市洪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390795121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众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647004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