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公路机械厂 8 ; k 5 _ @
1 招标条件 ^ ; b 2 j I
本招标项目 柳州公路机械厂危旧房改住房顺通院3#楼及地下室工程 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桂发改投资[2015]572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 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公路机械厂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1 ` A Z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g K Y 3 Y w
建设地点: 柳州市柳邕路193号 ' Q e ) 9 0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住宅楼,建筑总面积为17971.86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2996.6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4975.26平方米。地下2层,地上16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高度为44.95m T @ ^ _ c V
合同估算价: 3500.00万元 / 4 S R L W
要求工期: 536 天(注:房屋建筑工程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 80% ,本工程定额工期 670 日历天)。 ^ . k Q [ F
招标范围: 建筑物层数:18 层;其中地上层数:16 层;其中地下层数:2 层;建筑物高度:46.5 m;其中地下室面积:5498.58 m2; 1 ' I 5 z c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1 U 6 K C v
备注: ^ X ( < 3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 $ + y B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 目的项目经理 (符合桂建管 〔 2013 〕 17 号文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 L @ N D 9 d
3.2 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无 。 s t [ O E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_ p u J Y o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所有标段进 行 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 不 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管理人员, 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专职人员所投第二个及以后标段作否 决投标处理 (符合桂建管 〔 2013 〕 17 号文的招标项目除外)。 5 % X o D A
3.5 投标人信息以 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 Y % i 5 D
4 投标报名 J ] b S , O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11月20日 至 2015年11月26日 , 进行网上报名。 2 [ O F V C
5 招标文件 0 T C r n 3
5.1 通过网上报名后,投标人 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在网上下载。 > # [ ^ J m
5.2 电子化招标文件编制成本费 60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