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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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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剑河县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剑河县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剑发改投资〔2026〕7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剑河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269993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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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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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设地点:剑河县柳川镇巫堆村,岑松镇南高村,南加镇新柳村、展牙村,南明镇岑戈村、屯侯村、台沙村,革东镇东陇村、五河村、南薅村、交东村,久仰镇党里村、党峰村,南哨镇章白村,南寨镇白都村、绕庆村、新光村,太拥镇柳开村、白道村、乌连村,磻溪镇平岑村、正谊村、盘乐村、香洞村、洞庭村,敏洞乡库设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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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建设规模:铺设DN300污水管416m、DN200污水主管4598.5m、DN110接户管44096m、DN75接户管39886m,修建污水检修井座296座(含钢筋砼预制井55座和PE井241座)、集中式污水处理终端4座(含有效容积8.5m³格栅及调节池4座、18m³/d九格厌氧池4座、微型生态氧化塘4座)、5联户污水处理终端12座(含有效容积2m³格栅及调节池12座、5m³/d九格厌氧池12座)、2m³/d三格厌氧池5357座、厨房污水收集池5698座(含M7.5砖砌污水收集池5698座、GY-GT-1型成品小型隔油器5698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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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合同估算价:248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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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计划工期:7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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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标段划分:剑河县整县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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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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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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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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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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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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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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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14日 00时00分至2026年06月03日 09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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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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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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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03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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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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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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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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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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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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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说明:因省级造价数据接口在征求意见中,全省交易平台正在改造系统,且本次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属于 2024版计价标准制作的清单,房建市政的招标文件模板暂不能上传 2024版计价清单,故选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模板作为本次项目模板。本次项目属于工程施工类项目。因系统格式范本不能修改,本项目不涉及设计招标且采用明标评审,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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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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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剑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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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贵州泓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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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剑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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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凯里市韶山南路58号嘉瑞广场3栋15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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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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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项目负责人:杨静、成员:杨光德、黄年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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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212310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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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00855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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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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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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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部门: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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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贵州省剑河县县府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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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55-5229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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