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转让人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第一地质大队(下称转让人)委托,根据原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自然资源部关于调整<矿业权交易规则>有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就“河南省陕县寺家沟—胡沟金矿勘探”矿业权网上挂牌转让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批挂牌转让探矿权1个,项目编号20210201。
探矿权人: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第一地质大队
勘查项目:河南省陕县寺家沟—胡沟金矿勘探
地理位置: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
勘查证号:T4100002009024010024895
勘查面积:14.353平方公里
有效期限:2021年03月13日至2026年03月13日
发证机关: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勘查范围:由以下29个拐点坐标(国家2000大地坐标)圈定。
序号 经度 纬度 序号 经度 纬度
1、111.1433000,34.3131000 2、111.1632000,34.3130000
3、111.1633000,34.3228800 4、111.1901000,34.3228800
5、111.1901000,34.3131100 6、111.1831000,34.3131100
7、111.1831000,34.2931000 8、111.1812000,34.2931000
9、111.1812000,34.3000000 10、111.1734000,34.3000000
11、111.1734000,34.3007000 12、111.1814000,34.3007000
13、111.1814000,34.3045000 14、111.1746000,34.3045000
15、111.1746000,34.3112000 16、111.1740000,34.3112000
17、111.1644000,34.3155000 18、111.1644000,34.3121000
19、111.1624000,34.3121000 20、111.1624000,34.3045000
21、111.1644000,34.3045000 22、111.1644000,34.3021000
23、111.1534000,34.3021000 24、111.1534000,34.3003000
25、111.1510000,34.3003000 26、111.1510000,34.3034000
27、111.1539000,34.3034000 28、111.1539000,34.3109000
29、111.1432000,34.3109000
勘查成果:持证期间,探矿权人对勘查区进行了地质勘查工作,于2019年1月编制提交了《河南省陕县寺家沟-胡沟金矿详查报告》,2019年5月经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矿产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但未经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评审备案。据该项目成果审查验收意见书:全区发现含金银多金属矿构造蚀变破碎带20余条,共查明金银多金属矿体43个。截止2019年4月15日,全区查明(332)+(333)矿石量208.28万吨,金金属量8184.90千克,银金属量295.99吨,铅金属量2.9996万吨。锌金属量2.5286万吨,其中(332)金2574.92千克,占总资源量的31%,Ag107.56吨,占总资源量的36%。平均品位金3.93×10-6,银142.11×10-6,铅1.44%,锌1.21%。求得伴生Ga437.39吨。另求得低品位矿(332)+(333)矿石量37.78万吨,金金属量647.40千克,银金属量15.29吨,铅金属量0.1850万吨,锌金属量0.3050万吨。金平均品位Au1.71×10-6,银平均品位40.47×10-6,铅平均品位0.49%,锌平均品位0.81%。
探矿权评估情况:据河南省诚信矿业服务有限公司2020年9月30提交的《河南省陕县寺家沟-胡沟金矿勘探探矿权评估报告》(豫诚信探矿权评字〔2020〕第015号):截止 2020年08 月31日评估基准日时点保有金银铅锌多金属矿资源量(332)+(333)矿石量 246.06 万吨,金金属量 8832.30 千克,银金属量 311.28 吨,铅金属量 31846 吨,锌金属量28336 吨,平均品位:金 3.59g/t,银 126.5 g/t,铅 1.29%,锌 1.15%。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153.72 万吨,金金属量 5572.73 千克,银金属量 203.12 吨,铅金属量 19709.89 吨,锌金属量 18011.49 吨,平均品位:金 3.63g/t,银 132.13g/t,铅 1.28%,锌 1.17%。生产能力 15 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 14.06 年(含基建期 2.0 年)。采矿回采率为 88%,矿石综合贫化率 15%。固定资产投资合计15188.30 万元。产品方案为金银铅锌多金属混合精矿,混合精矿含金的价格为 246.22 元/克,含银的不含税价格为 2765.47 元/千克,含铅的不含税价格7288.5 元/吨金属,含锌的不含税价格 8776.55 元/吨金属。原矿采选总成本费用 647.07 元/吨,经营成本 594.16 元/吨。折现率 9.30%。评定估算后确定:河南省陕县寺家沟-胡沟金矿勘探探矿权在评估基准日时点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13733.16 万元。
其它需披露事项:本探矿权价值是按照勘查许可证正常延续前范围(勘查面积19.34km2,有效期限2019年03月13日至2021年03月12日)进行的评估,因矿证延续面积缩减导致地质资源(储)量前后可能存在变化,竞买人需自行承担风险。
转让方式、起始价、报价增幅:无底价网上挂牌转让,起始价13733.16 万元,网上报价增幅为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挂牌文件获取
挂牌文件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获取。竞买申请人可登陆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nggzy.com/),点击“矿权网上交易”,选择意向矿业权资源,点击“资源详情”、“下载交易文件”即可获取。
三、交易方式和程序
本批矿业权挂牌采用网上申购与网上报价方式进行交易。
竞买申请人应首先办理数字证书(ukey),安装证书和系统驱动;之后凭数字证书登陆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登录”,选择意向资源提交竞买申请,自动获取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并生成“申购定单”;在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若设置收取)后,自动获得竞买人资格并生成“矿业权竞买资格确认书”。
竞买人获取竞买资格后,凭数字证书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按相关规定参加网上报价、竞价、相关确认等交易活动。
竞买申请人可登陆交易中心网站查看数字证书、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四、竞买保证金
本批矿业权挂牌项目不收取竞买保证金,交易系统将其设置为0万元,但竞买人需在交易系统内进行与竞买保证金相关的操作,如保证金查询等,以确保交易系统对竞买人资格的自动赋予和“矿业权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生成。
五、竞买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
(二)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列“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中;未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中。
本批矿业权网上挂牌对竞买人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交易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所有竞买人(含竞得入选人)需携本公告要求的相关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至交易中心组织处进行资格审查。
六、相关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8月19日
网上申购时间:2021年9月6日9:00至2021年9月18日17:00
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9月18日17:00
挂牌时间:2021年9月18日9:00至10月14日9:00
七、相关资料及要求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列“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项下自行查询结果打印件。
上述相关材料需扫描成pdf或jpg格式文件,在网上提交竞买申请时按要求上传至网上交易系统,其中材料为打印件和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
八、成交确认
本批矿业权挂牌无底价设置,网上交易结束后系统自动按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入选人,系统自动生成《矿业权成交通知书》,项目挂牌成交;
2、无人申购或无人报价的,项目挂牌不成交。
网上挂牌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入选人需自行打印《矿业权成交通知书》,凭《矿业权成交通知书》并携相关资料原件到交易中心办理资格后审和成交确认。
九、风险提示
竞买(申请)人应周知以下风险提示: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属高风险投资,存在不能预见的地质、技术、环境、政策及外部实施条件变化等风险,部分有资源储量报告的矿业权因地质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和成矿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地质资源(储)量与矿区实际可能存在一定出入,竞买人必须自行评估与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并自行办理勘查、开采工作可能需要的用地、环保、安全等手续,谨慎决策。
(二)竞得人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勘查、开发,符合河南省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三)在探矿权转采矿权时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需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
(四)竞买人(含竞得入选人)不具竞买资格、不按挂牌转让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后审或未通过资格后审、竞得(入选)人不与相关方签订成交确认书、转让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将依据《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相关规定,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五)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转让人和交易机构不承担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对本次挂牌交易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内(公告发布日起至挂牌首日前)提出。交易中心仅受理挂牌交易流程等方面异议,对挂牌转让项目有异议的,应向转让人提出。
(二)本公告未载明的事项,以项目挂牌文件为准。如有变更,将及时发布变更公告。
(三)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本公告由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十一、相关联系
(一)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处(交易组织实施)
地址: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纬四路交叉口西南角)802室
联系人:张红亮 联系电话:0371-65915520
(二)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市场主体信息登记)
地址:郑州市经二路12号(交易中心东配楼一楼)
联系电话:0371-65915712
CA数字证书咨询办理客服:0371-86109777
(三)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第一地质大队(转让人)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6号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13653859992
(四)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371-65915501
特此公告。
发布单位: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第一地质大队
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136538599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