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项目-两评一案及特许经营协议编制已经由 灵武市人民政府予以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灵武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两评一案及特许经营协议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灵武市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4项目概况:编制两评一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政府支出责任报告、项目实施方案)及特许经营协议。
2.5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提供本项目招标范围咨询服务的能力,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2月24日至2022年03月03日,持CA数字证书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3月18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凤区阅海中央商务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5.2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灵武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