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酒钢筑诚公司干馏系统配套工程总承包-干馏系统区域煤气、天然气、压缩空气等管道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150746-WDMTFZ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酒钢筑诚公司干馏系统配套工程总承包-干馏系统区域煤气、天然气、压缩空气等管道施工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酒钢集团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酒钢集团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酒钢筑诚公司干馏系统配套工程总承包-干馏系统区域煤气、天然气、压缩空气等管道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区
计划工期:61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8月1日;
计划交工日期2015年9月30日。
招标范围:
施工内容如下:
(1) 区域内循环氨水、焦油氨水混合液管道施工(包括1^5#共5条生产线),工程编号:J14-21-Ⅰ-区域内循环氨水、焦油氨水混合液,动外施-1^4施工图纸所有内容。
(2) 区域内水洗干馏煤气、干馏煤气及天然气管道施工(包括1^5#共5条生产线),工程编号:J14-21-Ⅰ-区域内水洗干馏煤气、干馏煤气及天然气,燃外施-1^17施工图纸所有内容。(本图中燃外施-17设备清单所列设备由招标人负责采购,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除此之外其他图纸内容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安装调试)。
(3) 区域内热力管道施工(包括1^5#共5条生产线),工程编号:J14-21-Ⅰ-区域内热力,热外施-1^19施工图纸所有内容。(本图中燃外施-19设备清单所列设备由招标人负责采购,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除此之外其他图纸内容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安装调试)。
(4) 区域内氮气、压缩空气管道施工(包括1^5#共5条生产线),工程编号:J14-21-Ⅰ-区域内氮气、压缩空气,动外施-1^21施工图纸所有内容。
(5) 区域内管道支架土建施工(包括1^5#共5条生产线),工程编号:J14-21-Ⅰ-区域内管道支架,J-1^16施工图纸所有内容。
(6) CP1-1^5#转运站及C101、102BC通廊压缩空气及通风施工,工程编号:J14-21-Ⅰ-CP1-1^5#转运站及C101、102BC通廊,动施-1^4施工图纸所有内容。
(7) 冷却炉基坑(5座)、CP1-1^5#转运站及C101、102BC通廊给排水施工,工程编号:J14-21-Ⅰ-冷却炉基坑、CP1-1^5#转运站及C101、102BC通廊,水施-1^5施工图纸所有内容。
(8) 链斗机坑、冷却炉基坑及循环氨水泵坑通风施工(包括1^5#共5条生产线),工程编号:J14-21-Ⅰ-链斗机坑、冷却炉基坑及循环氨水泵坑,通施-1^7施工图纸所有内容。
(9) B108(109)胶带机通廊、M1-1^5转运站室内压缩空气施工,工程编号:J14-21-Ⅰ-B108(109)胶带机通廊、M1-1^5转运站,动施-1^3施工图纸所有内容。
(10) B108(109)胶带机通廊、M1-1^5转运站室内采暖通风施工,工程编号:J14-21-Ⅰ-B108(109)胶带机通廊、M1-1^5转运站,暖施-1^4施工图纸所有内容。
(11) B108(109)胶带机通廊、M1-1^5转运站室内给排水施工,工程编号:J14-21-Ⅰ-B108(109)胶带机通廊、M1-1^5转运站,水施-1^6施工图纸所有内容。
本标段招标内容补充和要求如下:
(1) 投标人负责招标施工范围内全部内容的采购安装、现场装卸、仓储倒运、加油(到货后和现场安装完毕后按照业主要求添加油品,甲供设备第一次油品由供应商提供)、安全文明施工、安装前各项设备试验、报验、检定、方案编制、各种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施工工序接口、调试、冷热试车、试生产、消缺、工程移交、交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包含所供设备质量及安装质量)的保证和现场与各施工专业的配合工作,直至通过承包人和业主组织的交工、竣工验收,拿到最终签发验收证书,并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材料、设备操作检修维护说明书、竣工图纸资料。
(2) 甲供设备由招标人提供设备本体,货到现场后由投标人负责卸车、验收保管、仓储倒运、安装前各项试验、仪表检定、安装调试、介质添加(设备第一次附带介质由供货商提供,投标人配合添加工作)、试车运行、验收及功能考核等。
(3) 除特别说明为招标人供货外,图纸中所有设备材料(设备清单、图纸设备材料表、图纸标注描述等)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施工(安装)。
(4) 本次招标工程产生的土方取填开挖外运工程量均含在招标范围内,土方外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5) 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现场施工用水、电等接引包含在招标范围内。招标人仅提供施工用水、电等接引点,其他接引工作和水电等计量表具和使用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6) 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工程不允许自建混凝土搅拌站。投标单位需考虑商品混凝土。
(7) 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模板支护不允许使用钢制模板。投标单位需考虑竹胶板。
(8) 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招标内容:6.1施工现场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文明施工法律法规及《绿色施工导则》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建设内容和标准见附件附件4《文明工地设施建设内容》和附件5《酒钢筑诚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
(9) 本次招标工程范围工作包括完成本工程所需开工、检测试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报审报验备案、中间交接、隐蔽验收、交竣工验收(含特种设备管道验收)、保修服务、范围风险等。
(10) 投标人负责的结构和采购的各类设备的面漆喷涂由投标人负责,具体色调及漆种按照图纸要求和依据业主方文件《甘肃宏汇公司20150529-宏汇统一技术规定(终版)》执行。
(11) 为控制设备技术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招标范围内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设备,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或技术协议)提前2周编制采购方案和技术规格要求,经招标人确认满足后方可实施采购,并依此验收结算。
(12) 中标后及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发布新的税收政策(比如营改增等),中标人须按照国家新政策要求的税种、税率向招标人开具相应发票,合同总价固定不变。
(13) 本次招标施工范围内投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及附属主材需开具17%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
(14) 施工图纸以投标人开标前在招标人处领取的施工图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酒钢入围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具备本招标工程相应机电、管道专业承包资质、特种设备(煤气、天然气、压缩空气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资质或以上资质。
3.2投标人须具有符合本工程的本单位施工管理和施工作业的持证人员、装备、技术、资金等。
3.3投标人须先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和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获得投标资格。
3.4接受酒钢和招标人付款方式。
3.5投标人须在酒钢集团内具有招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近三年至少5项相关业绩证明。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17%增值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从即日起到07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未在酒钢国贸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注册,经酒钢采购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在甘肃省招标中心嘉峪关办事处办理,标书售后不退。 标书费 :500元(伍佰元整)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7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0号诚信广场2008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酒钢集团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超(项目部联系人)
联系电话: 18693761488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省招标中心
地 址: 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雁滩)雁兴路68号
邮政编码: 730010
电 话:18909472141
传 真:(0937)6233256
联 系 人:赵 杰
收 款 人:甘肃省招标中心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兰州雁滩支行
帐号:48060157400000019
甘肃省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