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酒钢筑诚公司分项工程总承包-厂前区、铁路运输及原料翻卸系统动力外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150748-WDMTFZ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酒钢筑诚公司分项工程总承包-厂前区、铁路运输及原料翻卸系统动力外线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酒钢集团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酒钢集团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000万吨煤炭分质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酒钢筑诚公司分项工程总承包-厂前区、铁路运输及原料翻卸系统动力外线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嘉峪关市嘉北工业园区
计划工期::61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8月1日;
计划交工日期:2015年9月30日。
招标范围:
一:酒钢筑诚公司焦炉煤气外线等分项工程总承包-厂前区动力外线工程施工
施工内容包括 :
(1) 厂前区蒸汽外网施工,工程编号:图号:图纸全部内容的施工;
(2) 厂前区采暖外网施工,工程编号:图号:图纸全部内容的施工;
(3) 厂前区给排水外网施工,工程编号:图号:图纸全部内容的施工;
(4) 具体内容见施工图。
二:酒钢筑诚公司铁路运输及原料翻卸系统工程总承包-铁路运输及原料翻卸系统动力外线工程施工
施工内容包括 :
(1) 铁路运输及原料翻卸系统给排水外网施工,工程编号:图号:图纸全部内容的施工;
(2) 铁路运输及原料翻卸系统热力外网施工,工程编号:图号:图纸全部内容的施工;
(3) 具体内容见施工图。
以上招标内容补充和要求如下:
(1) 本次招标工程范围的土建结构预埋件(包含预埋螺栓)、预留孔洞、动力电气仪控专业穿越土建
(2) 结构的预埋套(护)管、临接建(构)筑物缝隙的密封、图纸中描述的钢构件(包括钢梯、钢平台、栏杆、支撑、支架、钢盖板等)等的的制作及安装涂漆,施工中产生的地基夯实或垫层、设备及管线安装预留(预埋)孔洞和设备及管线安装后的一、二次灌浆及底座支架与预埋件的焊接等内容均包含在本次招标施工范围内,预留孔洞等待设备及管线安装完毕后由中标人封堵处理(电气消防封堵除外)。
(3) 本次招标工程产生的土方取填开挖外运工程量均含在招标范围内,土方外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4) 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现场施工用水、电等接引包含在招标范围内。施工用水、电等接引点及接引工作和水电等计量表具和使用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5) 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现场不允许自建混凝土搅拌站。投标单位需考虑商品混凝土。
(6) 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模板支护不允许使用钢制模板。投标单位需考虑竹胶板。
(7) 本次招标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招标内容:6.1施工现场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文明施工法律法规及《绿色施工导则》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建设内容和标准见附件附件4《文明工地设施建设内容》和附件5《酒钢筑诚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
(8) 本次招标工程范围工作包括完成本工程所需开工、检测试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报审报验备案、中间交接、隐蔽验收、交竣工验收(含特种设备管道(蒸汽、压缩空气)验收)、保修服务、范围风险等。
(9) 本次招标工程图纸中全部材料设备(清单和图纸标注)均由投标人负责采购施工(安装)。
(10) 为控制技术质量达到设计要求,招标范围内由承包人负责的设备采购前,中标人提前2周编制采购方案和技术规格要求,经招标人确认满足后方可实施采购,并依此验收结算。
(11) 施工图纸以投标人开标前在招标人处领取的施工图为准。
(12) 中标后及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发布新的税收政策(比如营改增等),中标人须按照国家新政策要求的税种、税率向招标人开具相应发票,合同总价固定不变。
(13) 具体色调及漆种按照图纸要求和依据业主方文件《甘肃宏汇公司20150529-宏汇统一技术规定(终版)》执行。
(14) 本次招标施工范围内投标人负责采购的设备及附属主材需开具17%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酒钢入围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具备本招标工程相应管道专业承包资质、特种设备(蒸汽等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资质或以上资质。
3.2投标人须具有符合本工程的本单位施工管理和施工作业的持证人员、装备、技术、资金等。
3.3投标人须先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和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获得投标资格。
3.4接受酒钢和招标人付款方式。
3.5投标人须在酒钢集团内具有招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近三年至少5项相关业绩证明。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17%增值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从即日起到07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未在酒钢国贸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注册,经酒钢采购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在甘肃省招标中心嘉峪关办事处办理,标书售后不退。 标书费 :500元(伍佰元整)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2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7月28日10时30分,地点为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0号诚信广场3003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酒钢集团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超(项目部联系人)
联系电话: 18693761488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省招标中心
地 址: 兰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雁滩)雁兴路68号
邮政编码: 730010
电 话:18909472141
传 真:(0937)6233256
联 系 人:赵 杰
收 款 人:甘肃省招标中心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兰州雁滩支行
帐号:48060157400000019
甘肃省招标中心
201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