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一期)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P-LBGC2022135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8日
	一、招标条件
	1、工 程 名称: 灵璧县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一期)监理项目      
	2、招标人名称: 灵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资 金 来源:专项债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灵璧境内              
	2、建设规模:灵璧县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一期)包括灵璧县精神专科医院新建项目、渔沟镇卫生院迁建项目、虞姬乡卫生院迁建项目、大庙乡卫生院门诊综合楼项目、禅堂镇卫生院住院楼项目、浍沟镇卫生院门诊综合楼项目6个子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8300 平方米。
	精神专科医院项目占地面积40亩,总建筑面积约17600 平方米,主要新建门诊楼, 住院楼等主体建筑物,供配电、给排水、场地内道路 硬化、停车场、绿化、照明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等。
	渔沟镇卫生院项目占地面积50亩,总建筑面积 约17800 平方米。主要进行整体搬迁,新建门诊楼、住院楼、防保楼等主体建筑物,供配 电、给排水、场地内道路硬化、停车场、绿化、照明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等。
	虞姬乡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占地面积50亩,总建筑面积约 10800 平方米。主要进行整体搬迁,新建门诊楼、住院楼等主体建筑物,供配电、 给排水、场地内道路硬化、停车场、绿化、照明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等。
	大庙乡卫生院门诊综合楼项目占地3.3亩,总建筑面积约4289.40平方米,主要为门诊综合楼建筑面积3321.16平方米,体检中心968.24平方米;配套给排水、消防、变配电、暖通系统等辅助设施。
	禅堂镇卫生院住院楼项目占地面积7.5亩,总建筑面积 4200 平方米;新建业务用房一栋,配套供配电、给排水、场地内道路硬化、停车场、绿化、照明等。
	浍沟镇卫生院门诊综合楼项目总占地面积6亩,总建筑面积约3675平方米,建筑层数5层,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停车场、环保设施、给排水、变配电、暖通、消防等设施。
	监理控制价:179万元
	3、计划施工工期: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后2年。
	4、投标书中的监理服务期按以下内容填写: 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因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内监理服务期只能填写数字,系统内监理服务期按以下内容填写:1270日历天)。
	5、招标具体范围:上述工程施工图及招标文件范围的工程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类别: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总监须提供投标人企业所在地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 2021年 8 月至今为其连续缴纳满 6 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
	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若拟派本项目 总监为退休员工,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147 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 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且须提供项目总监退休证及劳动合同。投标人须承诺: “拟派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若我单位投标拟派总监不满足关于上述要求,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接受(  )括号中打√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1、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
	2、招标文件费用:免费。
	3、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 09  月08日 8时00 分。
	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具体操作参考如上“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5、开标时核对名单时,发现投标单位没有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无效。
	6、为推进建设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开评标现场不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询标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7、本招标项目的解密、质疑、询标等程序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 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评标结束前不要离开电脑, 按招标公告附件提供的方法操作。解密时间不超过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若超过 30 分钟视为放弃投标;询标时间不超过询标发起后15 分钟,若超过 15 分钟, 视为放弃解释权力, 评委按不利于投标人解释处理。具体操作详见公告附件。
	 
	五、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管股
				 
			 | 
			
				 
					0557-6020484
				 
			 | 
			
				 
					钟灵大道与广场西路交叉口
				 
				
					 
				 
			 | 
		
	
	六、在线异议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 
					 
						招标人:灵璧县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
					 
					
						 
					 
					
						 
					 
					
						地  址:灵璧县灵城南环路 7 号 
					 
					
						 
					 
					
						联系人:沈主任
					 
					
						 
					 
					
						电话或手机:15305578090
					 
				 | 
				
					 
						招标代理机构: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字或盖章)   
					 
					
						地  址:合肥市滨湖高速时代广场C2座32层     
					 
					
						联系人:田鑫 
					 
					
						电话或手机:15156017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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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单位: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鑫
							电话:15156017283 / 15156017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