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宗县葫芦中学宿舍楼、餐厅及学校室外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广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广宗县葫芦中学宿舍楼、餐厅及学校室外维修改造项目概算的批复(广批投资[2026]1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宗县葫芦中学,建设资金来自校舍安全保障资金和县级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宗县葫芦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利用的土地为拆除的试验区和校园内闲置的教育用地。拟建项目总建筑面积2530.5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34.5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6.00平方米。建设1栋2层餐厅,建筑面积1230.34平方米;建设1栋2层宿舍,建筑面积1082.50平方米;建设1栋消防水池及泵房,建筑面积217.7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6.00平方米),及室外部分管网等附属设施。拆除现有建筑物1栋建筑面积856.00平方米的实验区
2.2 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自2023年8月1日以来完成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二)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 (三)其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得少于1个;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3 年 8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1)本项目执行的其他政策: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不低于60%;(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8-17 00:00:00至2026-08-22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9-0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双盲”+分散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盲评。本项目已在广宗县纪委备案,广宗县纪委监督电话:0319-7213252。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联系人:赵守信,联系电话:0319-375800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魏冲,联系电话:0311-6803615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广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7212266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0
13.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广宗县葫芦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国际丽都2号楼1单元1404室 |
| 邮编: | 05460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赵守信 | 项目负责人: | 蒋花 |
| 电话: | 0319-3758002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1-68036150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huluzhongxue1@163.com | 电子邮件: | hbzbzb1404@163.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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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