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任泽区地下管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邢台市任泽区地下管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任行审投资批[2024]8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任泽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区政府投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任泽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雨水管网23065m,管径采用de800-1200,雨水检查井364座;污水管网26299m,管径为de500、de600,污水检查井374座;雨水泵站6座、污水泵站8座,修复沥青混凝土路面。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勘察资质或设计资质要求(如下):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或设计能力; 3.1.2财务要求:近3年(2023-2025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其他视同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勘察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要求: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 方均具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 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 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招标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 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 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 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 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 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 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收本工程款的支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7-20 00:00:00至2026-07-25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8-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编制及评审,开评标过程中采用“双盲”方式进行评标,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联系人:梁亚超,受理电话:0319-525210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任泽区交通运输局
电话:0319-7655232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邢台市任泽区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千鸿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邢台市任泽区任城镇人民街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顺德路南延巨业大厦七层 |
| 邮编: | 055150 | 邮编: | 054000 |
| 联系人: | 康海兵 | 项目负责人: | 梁亚超 |
| 电话: | 0319-7655232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9-5252101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
2026-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