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须包含房屋建筑工程),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3 、投标人拟任至少各2名本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员、监理员,所有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且具备相应证书。 以上人员须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出具时间以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为准)。 4、投标人若为广东省外企业和人员的,须完成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5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法人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也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2)联合体成员必须是符合本项目相应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牵头人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单位;(3)组成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双方均须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