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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沐陂半岛周边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天河区沐陂半岛周边道路建设工程

发布时间:2026-06-28 20:55
所属地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614 次
基本信息
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类别 设计招标
工程类别 道路交通
项目正文

天河区沐陂半岛周边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2604-440106-04-01-544205
投资项目名称天河区沐陂半岛周边道路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天河区沐陂半岛周边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名称天河区沐陂半岛周边道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新塘街道广州市天河区沐陂半岛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来源构成财政投资:区级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工程包含沐陂南路和涌陂路,其中沐陂南路呈南北走向,北起健明六路交叉口,南接悦景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长度约930米,设计速度为30千米/小时,道路红线宽度28米,双向4车道;涌陂路呈南北走向,北起沐陂南路交叉口,南接悦景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长度约391米,设计速度为30千米/小时,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双向2车道。 本项目工程内容包含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等。 本项目总投资约9019万元,其中施工工程费用7884万元(含管线迁改费)。
招标内容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要求(包括勘察设计任务书和工程管理要求等),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工程勘察: 本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工作,勘察内容包括工程测量(断面测量)、地质勘探、管线探测,工程测量范围为本项目建设范围并往外适当延伸(具体宽度以设计方案需要为准,报送发包人审核批复后再实施),地质勘探、管线探测范围以后期经建设单位审定的方案为准(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2)工程设计: 本项目建设范围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修改及完善、方案设计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由设计单位发起的设计变更造价文件;管线迁改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有关场地树木保护内容设计;树木保护专章编制;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施工现场配合;配合报批报建;协助甲方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3)工程施工: 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等。施工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招标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临水临电、临时便道(含迁改项目的临时便道)、临时排水、周边建筑物保护等,负责和当地单位或居民协调,确保施工期间场地周边路通水通等)、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竣工图编制、包验收通过(含附属工程)、包照管、包移交、包保修、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包竣工备案、包结算(含结算文件编制)、包保险等)。包控制投资、包报批报建等。 (4)相关报批报建: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代为办理除项目立项批复和规划选址意见书以外的本项目交付使用前所必须履行的项目建设审查、审批、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夜间施工许可证、建筑废弃物处置证等。凡工程中涉及到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档案、质量安全、节能、交通等有关部门验收及检查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参与验收、落实整改工作。竣工验收前,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验收通过后,办理竣工备案等。
工期(交货期)合同总工期: 240 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其中: 1、勘察工期:以满足设计进度要求为准。 2、设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且勘察成果提交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专家技术评审通过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3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具体时间以招标人提供相关资料起计算(具体以审核工期为准)。 3、施工工期: 1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9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暂定工期,具体按招标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期推进,各段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通知为准,投标人需服从招标人的合理工期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8104.64818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3.1、3.2和3.3资质 3.1工程勘察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勘察任务方提供)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①、②、③资质条件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3.2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①、②、③、④资质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③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④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设计部分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3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方提供)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工程勘察、设计资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②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的规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香港企业,可作为设计方参与投标。香港企业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工程施工资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3)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4.1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满足施工负责人要求的,可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6、投标人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工程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包括施工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项目中的施工部分业绩)】。 注:业绩需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如为免招标项目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相应的免招标证明文件)、②合同文件(不含补充合同)、③竣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合同文件(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的,须另提供业主盖章的业绩证明或可证明业绩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的其他资料扫描件。
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正文。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06-26 00:00:00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7-16 09: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7-16 09:00:00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07-16 09:00:00开标地点第2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300号17楼
招标人联系人吴工、李工联系电话020-3808525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宿明科、李慧、梁嘉鸿、胡娅妮联系电话020-87575800-81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5536908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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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

2026-06-26

📞 发布单位与联系方式
招标/发布单位: 中国招标信息发布网
联 系 人:吴工
手机号码:020-3808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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