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要求
1. 依法设立1年以上(含1年),具备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维修)、二类及以上车辆维修资质,证照齐全、在有效期内;
2. 未被列入一汽集团采购黑名单;
3. 厂房面积≥200平方米,需要设有接待室,配备完整维修设备:钣金整形设备、烤漆房、解码仪、四轮定位、新能源车辆专用检修设备;
4. 技术人员涵盖机修/电器/钣金/喷漆专业维修人员,维修企业在编人员10人以上;
5. 与行业保险公司有合作经验,合作保险公司超过2家;
6. 法人及股东非一汽集团员工及家属。
二、服务要求
1. 接受鑫安保险公司定损标准、保障配件品质;接受配件供货,按约定垫付配件款;
2. 合作修理厂需设立专属理赔对接专员,保障理赔送修、定损、维修全流程高效衔接,对存在争议问题可协助保险公司解决;
3. 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够依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及时向鑫安提供专票;
4. 合作过程中修理厂全体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廉洁条款,恪守职业道德,愿意签订专属合作协议和廉洁条款;
5. 严禁合作维修厂出现保险欺诈、虚增维修项目、维修项目不符、配件调包、以次充好等保险欺诈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作并按约定追究责任;
6. 严守消费权益保护规范,落实维修事前如实告知、价格明码公示,尊重车主自主选择,无侵害消费者权益违规记录及重大有效投诉;
7. 建立快速客诉处置机制,全力配合公司消保核查、客户回访与纠纷调处,依规履行维修质保义务,杜绝各类损害客户合法权益行为。
三、修理厂反馈资料
1. 将资料以邮件方式反馈至我司联系人;
2. 邮件内容需涵盖修理厂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邮箱;
3. 修理厂的营业执照;
4. 修理厂常规照片,包含院内停车场地照片、修理厂房照片包含但不限于烤漆房、维修工位升降机、新能源相关检查维修设备等。
5. 维修人员花名册
6. 与其他保险公司合作协议首页或尾页照片,可证实与之签署合作协议
四、招募截止时间
2026年6月18日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31-81861762
邮箱:xahzf@faf.com.cn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