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合格;
2、福州精弘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提供符合备品备件库的佐证材料,属于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其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余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合格;
3、评审结果: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鼎市医院
地址:福鼎市古城南路120号
联系方式:05937832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虹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坂中路6号泰禾城市广场(二期)3#楼十四层1401#1402#1403#
联系方式:139594483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盈盈
电话:13959448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