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殷都区城乡共建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EPC+O)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阳市殷都区城乡共建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安阳市殷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2408-410505-04-01-407527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经投土地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O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阳市殷都区城乡共建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EPC+O)。
2.2项目编号:A32058201000851001
2.3建设地点:安阳市殷都区北蒙街道办事处后皇甫村村域内。
2.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 218900 m2(约 328.35 亩),主要建设内容为: 2-1、2、3、4 号温室 142740m2,2-5 号温室 25425m2,服务区 10240m2,制 冷站 780m2,储热罐基础 529m2,储冷罐基础 441m2,10kV 开关站 97.2m2, 10kV 箱式变电器基础 216m2,场内道路 1500m2,场地硬化 520m2等。另外 配套建设项目所需的给排水管网、暖通系统、电力系统、消防系统等,满足 现代化农业生产需求。
2.5 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控制价总价为35679.905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20859.05万元,采购及设备购置费13765.74万元,勘察设计及技术服务费为 1055.1151万元。
2.6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约定的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全部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使用,完成工程结算送审,配合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程保修、工程审计配合、项目建成后的运营工作,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经审批同意的设计内容和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直到项目建成投入使用,项目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工作。
(2)勘察设计及技术服务部分:勘察、施工图设计,节能及碳排放(评价)、消防、安全(预评价)、环保、水保、防排洪、职业卫生等专项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建设单位申请政策性资金、报送审批部门审查、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设计配合服务工作、专业设计服务、图纸蓝审以及审核竣工图,设备购置后期采购招标及咨询服务,配合至工程竣工验收。
(3)建成管理、维护、运营部分:招标范围内所有运营工作,包含但不仅限于产业园的租赁、室外场地运营、物业管理等。运营单位需按照高质量服务、高效率管理的原则,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减少运营成本,降低运营管理风险。运营期间遵守国家和省、市、县政府的各项法规政策,依法经营,认真履行经营管理责任。
2.7质量要求:
(1)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8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24个月。
2.9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0 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勘察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运营单位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项目运营风险,并负责项目建成后的整体运营。
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投标企业因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企业该项资质不得参与投标。(须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仅施工单位提供)。
3.2投标人拟派负责人和拟配备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总承包项目牵头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自行承诺);须在本单位注册,提供本单位2025年9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2)施工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自行承诺);须在本单位注册,提供本单位2025年9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3)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含副高级,)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本单位2025年9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4)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含副高级),提供本单位2025年9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5)委托人要求:
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2025年9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注:施工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与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若为联合体投标)近三年(2023、2024、2025)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三年的,请提供已有年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截图或网页打印扫描件,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及查询日期(由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并负责;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投标身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6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代表了联合体各方,除联合体协议书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其他资料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电子公章或电子法人章。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7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市规〔2019〕12号,第十一条: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参与本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使用IE浏览器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anyang.gov.cn/)点击“CA注册”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手册详见登录页面的手册下载。注册完成后选择项目填写联系人信息后下载文件。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5 月 28 日00时00分至2026年 6 月 3 日23时59分前,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anyang.gov.cn/lzggzy/)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由牵头公司下载文件即可,成员单位不需要下载文件。
4.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anyang.gov.cn/)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有技术问题请咨询0372-338773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6 月 22 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殷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二室(管理员网上操作地点)。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进入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点击【投标用户入口】登录系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确认并签名”,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一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投标单位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殷都区)》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经投土地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安钢大道中段路南415号
联系人:朱文波
联系电话:153787665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北三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西500米路北经三名筑9号楼10楼1010室
联系人:李树芳
联系电话:18237251052
监督部门:安阳市殷都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安阳市殷都区钢一路46号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504758374399T
联系人:冯爱国
联系电话:0372-5315167
8、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渠道
招标人:河南经投土地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安钢大道中段路南415号
联系人:朱文波
联系电话:1537876659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北三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西500米路北经三名筑9号楼10楼1010室
联系人:李树芳
联系电话:18237251052
监督部门:安阳市殷都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安阳市殷都区钢一路46号
联系人:冯爱国
联系电话:0372-5315167
安阳市殷都区城乡共建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EPC+O)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阳市殷都区城乡共建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安阳市殷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2408-410505-04-01-407527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经投土地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O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阳市殷都区城乡共建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EPC+O)。
2.2项目编号:A32058201000851001
2.3建设地点:安阳市殷都区北蒙街道办事处后皇甫村村域内。
2.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 218900 m2(约 328.35 亩),主要建设内容为: 2-1、2、3、4 号温室 142740m2,2-5 号温室 25425m2,服务区 10240m2,制 冷站 780m2,储热罐基础 529m2,储冷罐基础 441m2,10kV 开关站 97.2m2, 10kV 箱式变电器基础 216m2,场内道路 1500m2,场地硬化 520m2等。另外 配套建设项目所需的给排水管网、暖通系统、电力系统、消防系统等,满足 现代化农业生产需求。
2.5 最高投标限价:本次招标控制价总价为35679.905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 20859.05万元,采购及设备购置费13765.74万元,勘察设计及技术服务费为 1055.1151万元。
2.6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约定的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全部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使用,完成工程结算送审,配合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程保修、工程审计配合、项目建成后的运营工作,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经审批同意的设计内容和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直到项目建成投入使用,项目移交、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工作。
(2)勘察设计及技术服务部分:勘察、施工图设计,节能及碳排放(评价)、消防、安全(预评价)、环保、水保、防排洪、职业卫生等专项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建设单位申请政策性资金、报送审批部门审查、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设计配合服务工作、专业设计服务、图纸蓝审以及审核竣工图,设备购置后期采购招标及咨询服务,配合至工程竣工验收。
(3)建成管理、维护、运营部分:招标范围内所有运营工作,包含但不仅限于产业园的租赁、室外场地运营、物业管理等。运营单位需按照高质量服务、高效率管理的原则,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减少运营成本,降低运营管理风险。运营期间遵守国家和省、市、县政府的各项法规政策,依法经营,认真履行经营管理责任。
2.7质量要求:
(1)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2.8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24个月。
2.9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10 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1)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勘察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运营单位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项目运营风险,并负责项目建成后的整体运营。
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投标企业因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企业该项资质不得参与投标。(须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仅施工单位提供)。
3.2投标人拟派负责人和拟配备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总承包项目牵头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自行承诺);须在本单位注册,提供本单位2025年9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2)施工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自行承诺);须在本单位注册,提供本单位2025年9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3)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含副高级,)且在本单位注册,提供本单位2025年9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4)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含副高级),提供本单位2025年9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5)委托人要求:
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2025年9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注:施工项目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与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若为联合体投标)近三年(2023、2024、2025)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三年的,请提供已有年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截图或网页打印扫描件,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须显示该网页网址及查询日期(由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并负责;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发布单位: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树芳
电话:13830163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