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
3.1.3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