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围墙及校舍改建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围墙及校舍改建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自行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还须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 、安全员1 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建筑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说明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
(2)提供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