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两专科一中心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潜在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销企业的,拟供设备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拟供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拟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同时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拟供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拟供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拟供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潜在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拟供设备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拟供设备的备案证明材料;拟供设备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拟供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