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内江市资中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5602505。
内江市资中县财政局地址:内江市资中县水南上街151号。
内江市资中县财政局邮编:641200。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资中县财政局。)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资中县人民医院 
	
	
		地址:资中县重龙镇迎宾路92号 
	
	
		联系方式:0832-5515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子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1243号39栋1单元3楼3号 
	
	
		联系方式:0832-22011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冷老师 
	
	
		电话:0832-220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