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3、#4机组脱硝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3、#4机组脱硝剂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FZX202503005
1.招标条件
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子公司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负责统筹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的脱硝剂采购业务。为保证电厂脱硝剂供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3、#4机组脱硝剂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投标登记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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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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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期预计采购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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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产后预计采购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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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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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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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3、#4机组脱硝尿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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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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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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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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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试期预计采购量”为机组在168试运行期间(以下简称调试期)预计需求数量,其中#3机组调试期预计为2025年5月上旬至6月28日,#4机组调试期预计为2025年8月上旬至9月28日;“投产后预计采购量”为机组正式投产至2025年12月31日的预计需求数量。预计采购量及调试期时间仅供参考,招标人有权依据电厂生产情况调整采购需求。投标人(乙方)报价时需充分了解电厂机组调试期及实际生产对于尿素需求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及不利影响。
在合同期限内,如果招标人采购未达到预计需求量,招标人及广东粤电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投标人(乙方)不得因提前储备货源而向招标人主张合同延期或赔偿、补偿。如果招标人需求超过预计需求量,投标人(乙方)也应当保证供应,双方按合同约定单价、实际数量进行结算。投标人(乙方)延迟交货的,需按照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财务资金状况良好。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1.3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 投标人具有生产或者销售经营尿素的资格和能力,且必须具有一年或以上尿素销售业绩。
3.1.5须具有尿素专用罐车运输能力,自有或者租赁尿素专用运输专用罐车(装运尿素颗粒、多仓式结构降低堵塞、内衬抗尿素腐蚀、专车专用不得混装其他介质等特征),其中尿素罐车为租赁的,其租赁协议有效期应覆盖至2025年12月31日(自有运输专用罐车的提供车辆证明文件;尿素罐车为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且有效期应覆盖至2025年12月31日)。
3.1.6货源厂家须是年产量在50万吨及以上的尿素生产厂(请提供生产厂家的尿素年产量证明,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商签订的相关供货协议等)。
3.2具有下列“关联关系”的两家或以上的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招标人组织的同一标的项目的投标:
3.2.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
3.2.2某一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单位股权或产权。
3.2.3实际控制人为同一法人或自然人或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直系亲属关系。
3.2.4持有5%及以上股权的股东相同的。
3.2.5具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如公司经营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等与其他单位3年内存在交叉任职或服务经历的)。
3.3投标人近3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投标:
3.3.1曾经单方面中止合同执行的。
3.3.2违反电厂现场安健环等各项管理规定,造成人身、设备、重大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的。
3.3.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一次性直接或间接给电厂带来严重损失的。
3.3.4有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干扰、破坏招投标工作纪录的。
3.3.5在广东能源集团系统内有严重的资信不良纪录的。
3.3.6投标人有行贿犯罪及不正当竞争、串通招投标等招投标法规定的相关犯罪记录的,禁止参与投标。
3.3.7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而在投标前未披露的,即使投标人中标或已签署相关合同后招标人发现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形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或有权单方解除本次招标双方已签订的所有合同。招标人对此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因此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视为接受前述特别约定,并受其约束。
3.4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符合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将招标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及招标文件费支付凭证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邮箱yuefazixun126@126.com,资料发送后投标人应电话通知招标代理(电话020-89119819),经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账户名称:钺法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宝岗大道支行
开户账号:3602058109200280551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09:30时(北京时间),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90号首层开评标室7。(投标文件接受邮寄,如需邮寄,接收时间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90号首层,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20-89119819)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ycy.com/)、中国招标信息发布网http://www.cnzhaobiao.cn/、钺法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yuefazixun.com/)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 称:广东粤电环保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粤电广场南塔15楼
联系人:吴工
电 话:020-85139330
(2)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钺 法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90号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9119819
电子邮箱:yuefazixun126@126.com
2025年3月26 日
招标文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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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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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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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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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钺法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342860671 / 020-89119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