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数据中心信息技术服务七处符合性评估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数据中心信息技术服务七处符合性评估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单位需具备《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
联系方式:15947114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嘉云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惠民街旺第嘉华27号楼1308室
联系方式:0471-32894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内蒙古嘉云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娜梅、张莹)
电话:0471-3289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