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二中扩建校区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二中扩建校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 )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23〕44号、漳发改审〔2024〕3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漳州市第二中学,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统筹安排及争取上级资金补助,招标人为福建省漳州市第二中学,代建单位为漳州城投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22915.54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芗城区北江滨以北,博爱路以西;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40366.00m2,包含已建建筑面积4664.00m2。拟建建筑35702.00m2。拟建体育训练楼一层开闭所兼变配电室1,共2台800KVA变压器,拟建运动员休息2#楼一层变配电室2,共2台800kVA变压器,10KV高压电源引自市政10KV电网。拟建连接桥1座长46.54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栋体育训练楼、3 栋运动员休息楼、主席台、原水利局业务用房外立面改造、原游泳馆及室外游泳池改造、地下室及室外运动场地,并配套建设室外大门、道路、围墙、绿化、智能化、综合管网、变配电、连接桥等设施;主要工程内容: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夜景工程、电梯工程、室外配套相关工程、连接桥工程、拆除及改造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漳州二中扩建校区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工作范围:需完成对本项目前期设计内容的校核调整、施工图设计、专项深化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设计内容等工作。a.需自行对原方案及初步设计图纸进行复核,若需整改,应提出新整改设计方案经汇报招标人同意后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b.在原方案及初步设计图纸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包括本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补充调整设计及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与配合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及所需内容的评审工作;其中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含室内外装饰装修、立面改造)、智能化、结构、门窗幕墙、钢结构、通风、给排水、各类综合管线、通信(含三网通信)、电气、节能、消防、绿建、人防、安防、环保、拆除工程(现有跳台建筑拆除、围墙、树木移植、古树保护(如需)、现有地面硬化破除等)(如需)、夜景工程、供配电设计、防雷、暖通相关设施及水电气讯相关配套项目等安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室外景观、海绵城市设计、连接桥、安全设施、停车场深化设计、标识标牌、交通标线导视设计等施工图设计、BIM设计、隔震减震等技术和后续服务。以上内容为暂定,以后续招标人确定的设计内容为准。
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内容[其中建筑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基坑支护、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采暖通风、消防、电气工程、各类综合管线、供配电工程、燃气、防雷、电梯、人防、建筑智能化、停车场、标识标牌、工程前期“三通一平”中的场地平整及临时用水、保障学生通行与现状管线等安全防护措施、土石方工程、室外及配套工程、室外管线、夜景照明、门窗、基坑支护、安全设施及通信、附属工程、配套设施、连接桥工程、拆除及改造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认并正式下发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施工范围进行调整)。]
③采购范围:与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及设备的采购;
④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承担相关费用;完成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中所列的工程建设其它费的项目;配合招标人办理设计、工程建设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以及室外附属及配套工程(含永久性用电、用水、燃气等)申请等相关事宜。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相关部门竣工备案验收。负责并承担整个项目的相关手续办理、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和费用。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60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① 工程设计时间要求:(1)桩基施工图设计阶段: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5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审查合格的桩基施工图文件(含图纸及相关文件);主体施工图(含公共部位精装修、景观、海绵)设计阶段: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65日历天内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的正式图(含电子版);(2)后续服务阶段:从提供正式施工图文件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配合项目审计、备案、移交止。注: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需要,分期分阶段作业(如有)分别提交设计成果报告及报审;在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间,中标人须密切配合,及时修改设计文件。②工程施工、采购时间要求:工程施工、采购起始时间自《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含消防、人防、电梯、规划、资料归档等专项验收)共计600日历天,其中所有单体工程竣工验收于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各节点工期按开工前经各方审核的总进度计划为准)。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设备采购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质量合格标准。(3)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同时达到省级“闽江杯”优质工程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6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3亿元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采购负责人1 人,负责组织指导协调采购工作(中标后提供)。①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的规定执行。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即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即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即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③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以及闽建筑函[2022]1号有关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应当否决其投标。④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⑤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函)。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0日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1月1日09:3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11月1日 09:30时(含)前(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1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市第二中学
地址:芗城区新路顶20号 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042821、0596-2871026 传真:/
联系人:庄老师、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东湖大厦501室 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fjjrzz123@126.com
电话:0596-2926609,传真:/
联系人:朱女士、张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zhang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0512-58173200、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5号建设大厦
联系电话:0596-294427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层南侧)
联系电话:0596-2939029
招 标 人:福建省漳州市第二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