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采购项目执行扶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和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