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汤河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卢氏县汤河乡2024年灾后应急恢复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响应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磋商内容
1、项目名称:卢氏县汤河乡2024年灾后应急恢复项目
2、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4-118、LSGZ[2024]268-ZC198
3、采购人:卢氏县汤河乡人民政府
4、项目概况:卢氏县汤河乡2024年灾后应急恢复项目内容主要包含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5、磋商范围:磋商文件、澄清答疑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7、预算金额:¥2260910.82元
8、计划工期:20日历天
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建设地点:卢氏县
1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同时响应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三证合一的须出具合并后的证件);
2、响应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提供2024年06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投标企业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截图需显示日期,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8、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响应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11月12日08时00分至2024年11月22日09时10分。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
3.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
办理CA证书:http://www.smxgzjy.org/bwstb/23330.jhtml
4.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不再收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费。
注: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响应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响应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每位响应人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因响应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四、磋商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评标地点
1、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09时10分;
2、开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3、评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电子评标室。
五、投标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的响应文件的信息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需要完善主体库信息。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六、磋商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七、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中国共产党卢氏县汤河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张振国
联系方式:15890262326
地址:卢氏县汤河乡汤河街
采购人:卢氏县汤河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雷迎鑫
联系方式:18639896659
地址:卢氏县汤河乡汤河街
代理机构: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梁栋
电 话:15936875123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众意西路金成东方国际10号楼1401室
发布单位: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栋
电话:15936875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