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沙尔沁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或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址:呼和浩特市沙尔沁工业区光伏小镇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方式:18104718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建达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72幢10层10号
联系方式:181471617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建达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814716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