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
3.供应商自行留意查看上述竞争性磋商邀请书的发布媒体是否有本项目后续的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因本项目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相关采购工作,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均以平台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4.各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进行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CA证书锁,以便完成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CA证书锁等相关问题,请咨询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具体联系方式以交易平台-服务中心页面为准)
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应当签字、盖章的地方签字、盖章。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响应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读取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按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要求执行,具体以系统显示为准)。
7.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访问)并保持在线状态;采购代理机构发起解密后,供应商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超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