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和采购方式
1.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生物质燃料采购项目,已由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15次总经理办公会批准,资金来源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为佳木斯国际物流港二期项目中的2#仓库及物业用房满足供暖需求,供暖面积约为16500平方米。预计采购生物质散装颗粒燃料5000吨,采购燃料品种为稻壳颗粒。成交供应商需提供一台铲车负责上料,并负责清理及运输燃料燃烧所产生的废渣(费用均已包含在供应商报价中)。
2.2项目编号:JT-XM-JJCG-HW-202410-0500
2.3项目预算:3,211,000元。
2.4合同包:本项目共划分1个合同包,即01合同包。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4月15日,具体日期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2.6交货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需求;需提供质量检测报告,检测内容需为稻壳颗粒,其中燃料低位发热量值不低于3500Kcal。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10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签订供货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5000吨及以上生物质燃料(稻壳颗粒)供货业绩。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注:(1)-(3)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供应商名称发生合法变更,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近三年(2024年10月1日~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的本企业信用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⑦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5日0时00分至2024年10月29日0时00分;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已注册并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CA数字证书可线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现场办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大道245号(信诚招标公司2号楼),咨询电话详见门户网站下方。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用,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商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采购服务平台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4.3采购文件工本费
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支付采购文件费用。若存在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或供应商未下载采购文件且上传资格审查资料成功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竞价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
6.资格申请文件递交及审核:
6.1递交资格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9时00分;
6.2资格申请文件审核时间:2024年10月29日9时00分~10时00分;
6.3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资格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资格申请文件电子版(PDF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6.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7.竞价安排
7.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7.2最高限价:642.2元/吨(包含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7.3竞价时间:2024年10月29日10时00分~10时30分。
7.4报价方式:含税价;
7.5报价不能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
8.确定成交供应商
8.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8.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8.3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未通过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或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可以按电子竞价平台推荐的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或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将会列入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诚信管理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10.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上同时发布上同时发布,其他转载无效。
11.其他
11.1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CA办理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12.受理异议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友谊路2209号
联 系 人:葛先生
电 话:13234650000
采购代理: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
邮 编:150000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0451-88100152/55337711
电子邮箱:55553978@163.com
13.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开发部
电 话:15945152556
发布单位: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18834153417 / 0451-88100152/553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