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321-00223
项目名称:朝阳县2021年农村供水城乡一体化工程(二十家子片区)一标段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386,000.00
最高限价(元):2,386,00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5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2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采取远程直播线上开评标方式进行,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到开标时间进入直播会议室,观看直播。各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采购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3、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如有变更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关注此网站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县水务局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10号
联系方式: 0421-8992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凯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五段69号(金融大厦10楼1011室)
联系方式: 0421-7290090
邮箱地址: lnkaizheng@163.com
开户行: 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凯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270002010000306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兰冰玉
电 话: 17542115915
发布单位:辽宁凯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兰冰玉
电话:13734075577 / 0421-7290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