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东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区财政局-全过程评审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05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12****200013181-XM001
项目名称:2024年东城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区财政局-全过程评审服务
预算金额:786.1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786.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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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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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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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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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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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门、龙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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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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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涉及21栋楼(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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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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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外街道、东华门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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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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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涉及14栋楼(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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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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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直门街道、建国门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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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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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涉及6栋楼(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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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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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里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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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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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涉及11栋楼(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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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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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里街道、东四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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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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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涉及4栋楼(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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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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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里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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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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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涉8栋楼(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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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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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桥街道、体育馆路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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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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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涉及23栋楼(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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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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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花市街道、天坛街道、朝阳门街道、交道口街道、崇外街道、前门街道、景山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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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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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涉及18栋楼(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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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对项目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涉及到工程造价的审核,根据设计图纸出具事前(预算)评审报告,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按照实施方案总体进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实施主体资金支付、合同签订、合同执行情况、经济类变更洽商等情况进行审核,项目竣工结算、决算的审核并出具结算报告、决算报告,工程造价资料的归纳管理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控制。
★注:分包报价不超过上述采购包预算金额。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全过程评审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有效期内承接的评审任务全部完成并出具完整的评审报告及全套归档资料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第1、2、6、7、8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第3、4、5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0-15 至 2024-10-21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05 09:30(北京时间)
地点: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远程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逾期提交或未按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6)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的通知》(京财采购〔2022〕672号);
(10)《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版)》的通知》(京财采购〔2023〕1528号)。
2. 本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3.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3.1 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3.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3.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3.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3.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3.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3.7 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4. 供应商应以出具保函(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无法出具保函(保险),确需其他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向代理机构提供情况说明。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北大街 265号
联系方式:董老师,010-642309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联系方式:金明月、吴利,010-671877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明月、吴利
电 话: 010-67187788
发布单位: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明月
电话:13126633561 / 010-67187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