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赤峰市松山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信息化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赤峰市松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友谊大街党政综合楼
联系方式:0476-8448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赤峰鸿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上海城1-7-07018
联系方式:0476-59741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赤峰鸿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476-5974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