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一、二级河道闸涵维修改造项目(宝坻区一、二级河道闸涵维修改造项目勘察)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17日。公示内容如下: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批复相应勘察费的96.8%
(3)质量目标:符合《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服务期:勘察服务期限30天,按合同约定完成勘察工作
(5)项目负责任人:孟令智 高级工程师(S048443)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测绘资质证书,近五年(2019年7月1日~2024年06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2)投标报价:批复相应勘察费的95%
(3)质量目标:符合《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服务期:勘察服务期限30天,按合同约定完成勘察工作
(5)项目负责任人:李红军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190110382)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近五年(2019年7月1日~2024年06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2)投标报价:批复相应勘察费的99%
(3)质量目标:符合《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服务期:勘察服务期限30天,按合同约定完成勘察工作
(5)项目负责任人:吴广平 正高级工程师(ZGA05008496)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近五年(2019年7月1日~2024年06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天津博水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刘晓光,李洪
联系电话:16622167215,18002017662
电子信箱:
招标人: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博水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4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