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701]FZCM[CS]2024002
项目名称:南平市公安局童游派出所崇阳警务室装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1,076.00元
采购包1(南平市公安局童游派出所崇阳警务室装修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1,051,076.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50,975.00元
磋商保证金: 10,510.76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B07000000-装修工程 南平市公安局童游派出所崇阳警务室装修工程 1(项) 否 技术规格:以采购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验收要求: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相关行业的验收标准。 1,051,076.00 建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2)1.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
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职称: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只考核工程师职称等级,无需考核职称专业)。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职称等级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3)供应商可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依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由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8-02 至 2024-08-0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13 08: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狮子巷1-8号南平建阳-福州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4-08-13 08: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狮子巷1-8号南平建阳-福州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黄华山路19号
联系方式:0599-5622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
联系方式:0599-58279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99-5827965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1日
发布单位: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13290768986 / 0599-5827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