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巴林左旗乌兰达坝苏木上井嘎查河道险段治理(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第七章格式填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巴林左旗乌兰达坝苏木上井嘎查河道险段治理(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响应文件中须提供:①证书;②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本供应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③与本供应商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④《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1:养老保险要求: 供应商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按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均认可:(1)提供可在人社部门网站上查询的缴纳养老保险相关信息(包括参保信息查询、社保缴费查询),并同时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查询社保信息的用户名及密码(或验证码);(2)提供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个人明细或对账单; 说明:①如社保机构已给予减免的,请说明实际情况。 ②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无需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注2:电子证书:如投标单位当地实行人员证件、企业资质电子化管理的,其人员证件及企业资质证件扫描件中的二维码必须清晰,如现场无法识别导致不予认可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林左旗乌兰达坝苏木人民政府
地 址:巴林左旗乌兰达坝苏木哈布其拉嘎查
联系方式:132042188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远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东城街道五道街中段路北(民族宾馆)201室
联系方式:186860429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
电 话:18686042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