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城街道2024年机关,执法中队食堂采买经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城街道2024年机关,执法中队食堂采买经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是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注意事项:报名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 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 (陕财办采〔2023〕3号)。
(八)特别注意:
成交供应商需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和上传文件一致的一正一副两套纸质版响应文件和电子版响应文件(包括Word版本、签字盖章扫描后的PDF版本)一份。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未央区汉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汉城商业街中段
联系方式: 029-612116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蓝博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康定路同德路口天兴大厦15-04
联系方式:159912856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师工
电话:15991285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