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101092****200008219-XM001
2.项目名称: 门头沟区斋堂镇灵水村、桑峪村、林字台等八村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024年度)(二标段)
3.项目预算金额 1189.372922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1189.372922 万元
4.采购需求: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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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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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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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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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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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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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斋堂镇灵水村、桑峪村、林字台等八村地质灾害治理项目(2024年度)(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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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9.37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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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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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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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5.合同履行期限: 90 日历天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3.2 投标人须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3 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
3.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 B 本),且不在在建工程任职。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须与后期施工中项目经理保持一致,无特殊重大情况不得更换;
3.3.5 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3.3.6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3.7 投标人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未在近三年内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
3.方式:投标人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http://www.bjmtg.gov.cn/ggzy/)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形式,如不按照提示操作将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请潜在供应商按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关注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 6 月 4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1)递交地点: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http://www.bjmtg.gov.cn/ggzy/)。
(2)开标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18号住建委三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需线上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交线上、线下投标文件;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后,需提供以下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办事事项,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社保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2.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 按照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通知(2022.11.1)的要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投标人认真学习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1)获取招标文件及制作投标文件流程:
A、【办理CA数字证书】:相关办理材料及办法详见“网站(http://www.bjmtg.gov.cn/ggzy/fwzn/3444.jhtml)-附件1: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B、【CA证书注册及登录交易系统】:相关流程详见“网站(http://www.bjmtg.gov.cn/ggzy/fwzn/3444.jhtml)-附件2:门头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步骤。
C、【投标关注】:点击“我的投标”栏目中“关注项目”节点,关注成功后,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按要求上传资料。相关流程详见“网站(http://www.bjmtg.gov.cn/ggzy/fwzn/3444.jhtml)-附件5:门头沟政采系统供应商分册。
D、【招标文件下载】:采购代理机构审核资料无误后,点击“确认”,投标人方可登录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相关流程详见“网站(http://www.bjmtg.gov.cn/ggzy/fwzn/3444.jhtml)-附件5:门头沟政采系统供应商分册。
(2)【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流程详见“网站(http://www.bjmtg.gov.cn/ggzy/fwzn/3444.jhtml)-附件6: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使用说明。
(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bjmtg.gov.cn/ggzy/)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4)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在开标地点使用 CA 认证证书进行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加密、解密必须使用同一个CA 认证证书。如因投标人问题解密不成功,则投标无效。
(5)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供应商持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门头沟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方式请登录网站右下方下载中心进行下载http://www.bjmtg.gov.cn/ggzy/)。
6.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7.由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门头沟区)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进行电子开标。供应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及地点,听从代理机构安排使用 CA 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解密进行开标。如因供应商问题,解密不成功, 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携带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CA证书(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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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门头沟区分平台 (http://www.bjmtg.gov.cn/ggzy/)登陆政府采购系统,在线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文件格式为GPT格式的加密文件。未在线上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投标无效。
9.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准备电子版1份(电子文件规定存储载体为USB存储设备) 递交至指定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18号住建委三层开标室);投标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并在封口上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电子版
采购人名称
开标地点及时间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10.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需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本项目授权)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电子、现场递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11. 供应商在缔约过程中应依法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凡是已向本代理机构报名,并确认参加本项目又不参加此次招标项目的,至少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五日前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未按规定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的,应属于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代理机构将在一年内拒绝其参加本机构组织的招标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人民政府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斋堂大街45号
联系方式: 010-69816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门城永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开发区平安路1号
联系方式:赵雨晴、13795212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雨晴
电 话:010-60863865-8212
发布单位:北京门城永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雨晴
电话:13795212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