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8-SZJX-C2024-0024
项目名称:姑苏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国家层面:提出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环境基础一体化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管理提出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要求,对垃圾分类、厕所革命等工作做出系列重要指示。
市级层面:建设美丽苏州,统筹环卫设施建设高标准发展目标。苏州政府部署开展“美丽苏州”建设工作,提升市域环境卫生面貌,完善环卫设施制度成为“美丽城市”建设环节之一。
区级层面:部分环卫设施不适应城市更新发展要求。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垃圾分类工作的深入推广,姑苏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作业场站分布存在面积及区域缺口问题。
(二)总体目标
建立科学、环保、高效的垃圾转运处理体系。通过优化垃圾转运站功能,既可解决垃圾收运所需的集中、暂存、分拣场所,推进生活垃圾转运进程的基础保障,也可为公共环卫配套设施提供一定场所,提高环卫场地利用率。
提升姑苏区整体环境卫生建设服务水平。随着姑苏区环卫保洁机械化水平的提升,环卫车辆停放、充电、维保工作亟需场地支撑,对现有环卫土地资源整合规划,可以有效提高原有环卫设施服务效能,完善环卫设施服务功能的场地支撑。
提高人居生活品质,营造文明有序的良好氛围。补足环卫设施缺口,优化环卫设施功能,完善环卫维保体系,推动片区文明进步的总体目标。
(三)项目规划范围
姑苏区下辖8个街道(白洋湾街道、苏锦街道、虎丘街道、金阊街道、平江街道、沧浪街道、双塔街道、吴门桥街道),规划总面积为83.4平方公里。
(四)验收标准:按照招标文件及国家标准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
1.调研阶段(项目开展后60日历天内)
开展前期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落实调研计划,对姑苏区环卫设施(环卫停车场、垃圾转运站、公共卫生间)现状进行实地调研,完成调研分析、完成规划大纲文稿,并完成不少于一次的汇报工作。
2.概念成果阶段(上一阶段完成后40日历天内)
完成概念规划成果,并完成不少于一次的汇报工作,根据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成果。
3. 中期成果阶段(上一阶段完成后40日历天内)
完成中期规划成果、规划说明书大纲,并完成不少于两次的汇报工作。根据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成果。
4.专家论证阶段(上一阶段完成后40日历天内);
完成论证成果文本、规划图集等,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专家论证会,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成果。
5.正式成果阶段(上一阶段完成后40日历天内)
完善规划成果,提交最终成果并经上级同意,完成本次规划编制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还有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单位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法人应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单位应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响应单位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名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报名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20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05-20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4日
2、地点:苏采云系统
3、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4、售价:免费
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开启
1、时间:2024年5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苏州市姑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单位地址:西环路2115号
联系人:倪令鹏
联系电话:0512-65885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
联系人:汪业超
联系电话:65200361
3.项目联系方式
发布单位: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业超
电话:15370538567 / 65200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