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沛县苗洼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4年度新增项目 已由 徐水农〔2024〕14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资金、县级配套,项目法人为沛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沛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处,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沛县天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沛县苗洼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24年度新增项目土建及设备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沛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实施河道护坡、木桩护岸、泵站、桥梁建设及抛石护岸等工程建设。
2.3项目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河道护坡、木桩护岸、泵站、桥梁建设及抛石护岸等工程建设。
2.4 本工程施工招标为 2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I 标段:河道护坡、木桩护岸、桥梁建设、抛石护岸及输电线路安装等施工;工程概算约385万元;
II 标段河道护坡、木桩护岸、泵站、桥涵建设等施工;工程概算约602万元;
评标顺序由I 标段开始,投标申请人可以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2.5项目计划工期:
I 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II 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I 标段资质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II 标段资质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I 标段:投标人自2019年4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的水利工程);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完工(或竣工或县级)验收鉴定书原件扫描件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II 标段:投标人自2019年4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的水利工程);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完工(或竣工或县级)验收鉴定书原件扫描件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财务要求:/。
(4)信用等级要求:/。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本单位注册的,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7)技术负责人要求:/。
(8)其他人员要求:/。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 。
(11)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 04月29日至2024年05 月08日。
(1) 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办理指南网 址: http://www.xzggzy.com.cn/bszn/020002/superviseInfo.html) ,于 2024年05月 08日 17 时 前登陆《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218.3.177.169/xzslhy/”) 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因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 果自行承担)。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4 年04月 29日 9 时 00 分至2024年05月 08日 17 时 00 分。
(3)本工程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报名失败。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 ?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 ?银行电子保函、 ?银行书面保函、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函、?担保机构电子保单、?保险机构书面保函、?担保机构书面保单。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 本工程I 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II 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
收款人: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行
开户账号:070667869112010007750000003257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 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 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 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 (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保险公司保函、担保机构保单,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采用投标人信用书承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 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标书或进行投标时, 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5)、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05月24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6.2.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 ”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参与开标。
6.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7.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需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4)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9.其他内容
无
10.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newindex)、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徐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沛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 址:徐州市沛县沛公路2号主楼2楼
联 系 人:高 赞
电 话:0516-68867569
招标代理机构:沛县天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沛县格林春天北门孟桥社区3楼
联系人:徐玉玉
电 话:19352071593
2024年 4月
发布单位:沛县天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玉玉
电话:193520715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