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请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其他材料中。
4、根据苏财购[2020]52号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相关要求:
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模式,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②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项目周期,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③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④中标后中标人按以下要求提供书面投标文件:
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纸质与电子标书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标书为准;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标书一份(U盘形式、不加密无毒),中标后提供。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投标人须将此部分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注:投标人在签到时,需填写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手机号码(手机号码务必能打通,否则答疑联系不上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灌云县南岗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灌云县南岗镇
联系人:丁刚
联系电话:0518-88211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博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建设西路329号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13815676958
3.项目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