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52****200015251-XM001
项目名称:朝阳区2024-2025年创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复评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65.490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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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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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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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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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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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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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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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5.49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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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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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持续深化创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巩固治理违法建设成效的通知》要求,协助朝阳区完成
(一)朝阳区拆违及创建数据的梳理与维护:
1.治理违法建设年度实施任务梳理;
2.复评底图维护及数据分析;
3.其他由市创建办直接牵头推进的专项工作梳理与支撑;
(二)区级创建成果及初核待完善类等图斑审核
(三)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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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标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标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标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1)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形式:要求合同分包;
(2)预留中小企业份额:321.50856 万元,占总金额 40.00%,其中预留小微企业份额:225.055992 万元,占预留中小企业份额 70.00%。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标包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乙级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须至少包括:工程测量及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子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4-02 至 2024-04-09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4-23 10: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 index.html#/home)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供应商使用 CA 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电子开标。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
(5) 《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要求;
(6)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7) 《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8)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9)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10)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1)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
(12) 《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13)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 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 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2.1 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 “操作指南”— “市场
主体 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 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 “操作指南”— “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 “工具下载”— “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 “工具下载”—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
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 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 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 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3. 项目中小企业划型: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松榆东里甲38号
联系方式:陈雪盈,010-67329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高立庄路616号新华国际中心D座310室
联系方式:孙明明,010-884481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明明
电 话: 010-88448167
发布单位: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明明
电话:15559318005 / 010-88448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