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医用气体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采购人所需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医用气体招标采购项目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医用气体招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C-JLZB-2023-681;
3、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4]-00060号;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采购内容:医院医用气体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1个标段;
7、采购预算:159.075万元;
8、交货时间:提报需求24小时内;
9、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现行的国家及相关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0、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
(二)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三)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或《气瓶充装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供应商为分装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五)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20年-2022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以后成立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其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综合情况良好(新成立企业提供就近年份);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可提供(2020年-至今)类似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七)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以供查询;
(八)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官网截图(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并加盖公章);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11、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11.1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11.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11.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1.4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规定。
11.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11.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1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自2024年01月26日08时30分起至2024年02月01日16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语言:中文。
14、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1日16时00分之前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操作导致无效投标的后果自负。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1日10时00分。
15.2递交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15.3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16、项目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采购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联系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1643号
联系人:蔺杰
联系电话:0431-89912016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
联 系 人:崔鹤
联系电话:13500829380
发布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崔鹤
电话:151147878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