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且无需提供纸质投标函、电子光盘以及相关证件原件。开评标以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做好线上“不见面”开标的各项准备工作。
2.本项目各项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3.各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其交易平台(系统)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4.供应商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现场时用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5.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执行《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执行《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4)执行《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5)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6)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7.资格审查方法: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